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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走私斗争

1998-07-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于昨天闭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以来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反走私斗争的形势,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部署了下一阶段反走私工作,要求迅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江泽民总书记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并作重要指示,朱基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打好这场声势浩大的反走私斗争。

近几年来,我们在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反走私斗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但是当前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局部地区走私屡打不止,部分重点商品走私异常突出,法人走私愈演愈烈,某些地方党政军机关、执法和司法部门所属公司和挂靠公司参与其中,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受贿放私、罚款放私,使得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和复杂。必须清醒地看到,走私活动严重冲击了国内市场和民族工业,偷逃国家巨额税款,加剧了部分国有企业的困难,破坏进出口管理政策和公平竞争法则,腐蚀了干部队伍,污染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要充分认识到,打击走私活动不仅是重大经济斗争,也是严肃的政治斗争,关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因而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坚决迅速地把走私猖獗的势头打下去。必须做到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惩治严。

当前,打击走私活动必须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打击的重点,就商品而言,主要是成品油、汽车、香烟和其它一些重点商品的走私;就地域而言,主要是一些沿海地区和内陆边境有关地区的走私;就渠道而言,主要是打击利用假批文、假单证、假印章的“三假”手法走私和加工贸易渠道的走私。实践证明,要使这场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关键是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一批走私的大案要案。要敢于碰硬,无论涉及到什么单位,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查办,绝不姑息。对于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策划、参与走私的,对于行政执法、司法部门执法犯法,内外勾结走私、护私的,要予以重点打击。不这样,就不能震慑走私犯罪,也不能遏制走私蔓延的势头。

为了使这次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取得成效,并把反走私斗争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必须深入改革,充实力量,建立起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反走私体制。要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专司打击走私犯罪活动。要改变原来政出多门,秩序混乱的弊端,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要改进和规范缉私罚没收支管理办法,彻底改变以罚代没、罚款放行的做法。要调整与加强打击走私协调机构。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起新的反走私体制和机制,符合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对于及时有效地打击走私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还要把反走私斗争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整顿经济秩序,同反腐败斗争,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是我们今年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确保中央的政令畅通无阻。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狠抓落实,对各项工作要有布置、有监督、有检查。我们相信,在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上下一心,振奋精神,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夺取反走私斗争的新胜利。(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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